鲁迅的作文(常用5篇)

发布者:不虚此行 时间:2026-5-5 13:44

鲁迅的作文(常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鲁迅的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鲁迅的作文(常用5篇)

鲁迅的作文 篇1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科学家,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手,有的人的偶像是艺人。而我的偶像是大名鼎鼎的鲁迅先生。

鲁迅原名不叫鲁迅,他的名字叫周树人。他发表了许多著作。其中有一篇是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在《回忆鲁迅先生》中,萧红她非常仔细精彩地描写了鲁迅先生的动作,还描写了他的精神很可贵。这些让我们不得不敬佩鲁迅先生。

在我心目中,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永传千古“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挤总还是有的。”这句话提醒我们要时刻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除了提醒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他自己也从来不浪费时间,他每次都用一分一秒来创作,以至于他那么多精彩的`作品都流传至今天。

我之所以喜欢鲁迅是因为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少年闰土》,里面讲了一位叫闰土的少年和鲁迅先生小时候一起玩耍的故事。这里面鲁迅先生突出了对闰土的神态、动作、语言。让我看出鲁迅先生对人物描写的高超。

鲁迅的作文 篇2

我们现在已经学了第五个单元了,这个单元主要写了一个人。

这个人经常穿一件中式长衫,浓密的胡须成隶书的“一”字,这个人就是鲁迅。

在我没有学习这个单元时,我一直认为鲁迅先生就是一个作家,一个写作之人。和现代作家一样,只为了写作。一生没有什么很伟大,很吸引人的故事。

但是,在学习这个单元后,我对鲁迅先生就有所改观了。

尤其是在第18课《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关鲁迅先生的五件事。

这篇文章里的故事让我知道了鲁迅先生写作是为了唤醒人们麻木的思想,不是只为了写作。YANG这篇课文让我对鲁迅先生有所改观,让我知道了鲁迅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对她了印象加深了,对他的了解更深了。现在,我心目中的鲁迅是伟大的,是高尚的`,他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的多。

鲁迅的作文 篇3

前日,我与几个朋友在草地上玩耍,正玩的高兴时。突然,不知是谁,在草地上引起了小火!此时正是冬日,风干物燥,火势迅速蔓延!

大家惊慌失措,但又很快定下来。大喊:“救火啊——救火啊”不知是声音太小还是怎么回事,居然无一人来救火,不管了救火要紧,我们自己救火,大家从四处找来些扫把、拖把,到不远处的一个水池湿了点水,对火猛扑!有的人找不着东西灭火,干脆就用脚来踩火,还大叫:“老子不要这新鞋了!”大有烈士遗风。

突然,我发现对面有一个戴眼镜的大人,像发现了救命稻草似对他大喊:“救火啊——救火啊——”然而,他看了一眼正在救火的伙伴就走了,我郁闷,我们两人相距不过五十多米,况且他也看到了我们在救火,难道他就这么无动于衷吗?

我懒得在去浪费时间,用脚用力一踹,草灰飞扬,一部分火苗的根被扑灭,没工具灭火的伙伴发现这是个不错的办法,尽管这样鞋子会焦的更快,而且要吃很多灰(@﹏@)~。于是,这种方法就得到了推广。

“快烧到树了”一个伙伴大喊,我们又加大了工作效率,终于把火灭了。我无意的向对面的`政府办公楼看一看,那个看到我们救火却不帮忙的家伙正在对着一台电脑悠悠然的坐着,我感到极其厌恶,懒得再看一眼。又到草地对烟冒出的地方猛踩几脚,走了。

回家后,我翻开了《鲁迅散文精选》找到了几篇讽刺麻木的“看客”的文章,又想起前几天看见一篇文章,说鲁迅的文章过时了,觉得甚无道理,因为:鲁迅笔下的看客还未消失。我希望,“新时代的鲁迅”能接过鲁迅那支锋利的笔,透过薄薄的纸,把看客的心刺穿!

鲁迅的作文 篇4

鲁迅,这个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一名伟人,当我真正了解他的时候,那还是读初一的时候。

初一上学期,我们学过《风筝》这一篇文章。讲的是小时候,鲁迅十分厌恶风筝,也不许他的小兄弟玩。一次,他发现他的小兄弟背着他去造风筝,他愤怒地踩烂了风筝,多年后他发现自己错了,便去向弟弟认错的故事。这位伟人的自我解剖的行为震撼了我,想我自己: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玩手机,即使被父母发现了也死不认错。那时,我想我要像他一样自我解剖的话,我的学习应该进步十分快。

如今,我看了他的自传更是震惊。我原本以为,名人的家世大多是好的,现在我才知道,名人的家世不一定是好的,但他一定是自尊自爱的。“我寄住在亲戚家里,有时还被人称为乞食者,我于是决心回到家里”。那时,他家已经破落不堪了,但他宁可受苦也不受这屈辱。

附文《呐喊》更让我了解了他小时候的艰辛。你想想:一个小孩子忍受着别人的白眼,在众人的嘲讽下接过那父亲的治病钱,那多让人委屈啊。但他依然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代伟人,一个真正让人敬佩的伟人,一个顶天立地的伟人。

除此之外,他爱国精神也让人吃惊。他家没有钱只能去不要钱的学校,所以他考入了水师堂。他为了救国从机关科去了矿物科,后来觉得这样没有用又去学医,但他发现学医也无法改变中国人民的.思想之后,又弃医从文。别人打着救国的名却不干救国的事,但他为了救国却想尽办法。

他真正让我敬佩的还是他的谦虚。他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本白话文小说,可他连名提都没有提,从小时候成长到名人的经历的艰苦他也提都没有提,写作时遇到的困难他还是提都没有提。这些经历恐怕拿来写小说故事都没问题了!

名人鲁迅,在我眼中就是这么一个值得敬佩的人物。

鲁迅的作文 篇5

鲁迅,原名周树人,别名周樟寿,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是中国现代无产阶级的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以及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奠基人,读完他的自传,这个陌生的伟人在我心中的形象逐渐清晰起来。

我心中的鲁迅是谦虚的。鲁迅他在别人面前从不会夸耀自己,但你在他的自传里却找不到任何炫耀自己的语句,反而,作为知名作家的他,对自己的创作成果只是一笔带过,如“我在留学的时候,只在杂志上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这个“不好”,着实体现出了一代伟人鲁迅的谦虚品质,正如他所说,不满是向上的车轮,由于他的谦虚,他才在人生的最后几年笔耕不辍,取得了更大的成就。可我,有一点儿成绩就大呼小叫、四处炫耀着自己芝麻般大小的成绩!难怪总是进步不大啊!

在我心中,鲁迅是珍惜时间的。他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时间,紧张地工作。他爱惜时间,总想在较少的时间内为革命做更多的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还爱惜别人的时间:他从来不迟到,决不叫别人等他,就是下着大雨,也总是冒雨准时赶到。

在我心中鲁迅是关心爱护青年的。要不他怎么会诚心诚意地为一名遭人歧视的青年工人推荐好书?怎么会接待来访青年五百多名?怎么会亲自给青年回信三千五百多封?

读完鲁迅的自传,我觉得他被毛主席称作“中华民族革命的主将”被人民称为“民族魂”确实是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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