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偶像的作文
[合集]偶像的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偶像的作文](https://www.lingd.cn/data/attachment/portal/202603/06/vfyv54yrkc2.jpg)
偶像的作文 篇1
自从你在这世界上出现,我便已察觉到了你。当你从妈妈肚子里“蹦”出来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你,就是我亲爱的妹妹——殷凯茜。
你一直都是个小淘气儿,妈妈刚刚怀你时去医院检查,医生却说:没有胎芽,需要再观察……那天晚上,我独自躲在自己的小屋里担心地念叨:“小东西,你为什么不发芽儿呢?我们多好的一个家呀,你快点儿发芽儿长大吧……”
终于,你在我们大家的期盼中平安降生了。在你刚刚咿呀学语时,我就教你叫“爸爸、妈妈、哥哥”,你认真地说:“爸爸、妈妈、嘚嘚”,惹得我们笑得前仰后合,无论我怎样纠正,我永远是你的“嘚嘚”。
在你刚刚学会自己吃东西时,我就教你分享,告诉你为什么要分享,你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懵懂地继续摆弄你的玩具,我也不知你听懂了没有?事实上你是那样聪明,我说了什么你就记下了什么。“嘚七一tou”“嘚七一tou”,你趔趔趄趄地向我跑来,那小胖手儿拿的勺子里盛着一小块火龙果,只有哥明白你的意思——哥吃一口。
你是哥哥的跟屁虫。我打鼓,你也抓起鼓槌在我的鼓上“噼里啪啦”乱敲,嘴里喊着:“哥打鼓,茜也打鼓”;我去理发,你也跟去,结果理发师拿起剪刀你便吓得大哭起来;最好笑的是,我去尿尿,你也挤了进来,站在那儿就把裤子尿湿了……
你是那样依赖我。出去玩,走累了,你会紧跑几步往挡在我面前,两只小手一伸:“哥哥抱我。”;看到别的小朋友玩儿什么,你都会上前大声告诉人家:“我哥哥也会!”
你慢慢长大,上了幼儿园,拿着你的“全勤宝宝”奖状,我心里比自己得了奖还高兴;每次你穿着新裙子让我看时,我都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姑娘。
我是你的亲哥哥,我会一直守护你,我会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无论什么困难与诱惑,都无法摧毁我这堵坚硬的墙。
遇见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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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不是怀化人,但我热爱怀化,热爱鹤城区,更热爱我的校园——红小。
在这个校园中有美丽的风景,有同学们学习的身影。当然,也少不了第二节课后的大课间。每当音乐响起,我们都会排好队伍,去操场上挥洒我们的汗水。做操、跑步、做律动隐形的翅膀,还有,近期来推出的阳光体育之歌“萤火虫”。每天我们都锻炼半个小时,在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音乐加上我们活跃的身影汇成了一段美妙的.锻炼曲。
有时,会有些别的学校的叔叔阿姨来参观我们的大课间,我都会看见每个人的脸上挂着笑容,同时,我也隐约听到每个人都对我们的大课间赞口不绝。
当然,我们不仅只有大课间,我们还有“2+1”活动。
对于学校“2+1”分配的每个年级项目,都极为贴心的。低年级都是较为简单的花环操、铃鼓舞、秧歌舞。然而,中年级与高年级就较难了。四年级的腰鼓和五年级的霸王鞭都是耗费体力的项目。因为,四、五年级特别是四年级不会像六年级很忙,也能承受住。最后,六年级的项目是——扇子舞,虽说扇子舞不怎么费力但它还是有技巧的。每当六年级在表演扇子舞时,我都沉浸在这优美的扇子舞中。
可是,参加“2+1”活动紧紧是供人欣赏的吗?
不、不是,第一“2+1”活也是锻炼我们身体,增强我们的体质。第二,“2+1”活动还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第三、“2+1”活动更是使我们成为一个全新改造的自己,一个全方面发展的人。
说完了年级,再谈谈校队吧!校队的项目可是有长达十多种的选项,什么英语、书法、啦啦操等项目,可以说是应有尽有。有的在大课间,学校还为我们表演校队的一些项目引导我们参加校队。
我热爱校园,我热爱体育校园,我热爱多才多艺的校园。
偶像的作文 篇2
1983年10月14日福建龙岩市上杭县诞生了一位著名的羽毛球运动员,他的叫林丹。身高在1.78左右,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电影、听歌、和朋友一起聊天吃饭。他是用左手持拍,打法:拉吊突击,进攻遗失强,场上步法灵活、速度快,进攻的落点好。虽然林丹的性格不服输,但他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他比赛的成败。主要战绩:20xx年世锦赛男单冠军
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风靡学电子琴。当时林丹正在上学前班,班里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长带着去学电子琴,林丹也不例外。林妈妈给他买了一台名叫卡西欧的电子琴,价值一两百块。可是这台电子琴并没有吸引住小林丹。只练了一星期,他就再也不肯练了。
9岁,在泪水中成长
1992年,9的林丹进入了福建省体校,来到了杭县600公里远的福州。在省体校的第一个学期,林丹是伴着泪水度过的。
林丹是在1992年冬天进的体校,一向怕冷的他非常不习惯宿舍生活。自从林爸爸、林妈妈把林丹送到福州后,林丹就开始哭,基本上一天哭一次。训练的时候,练着练着就开始哭。训练完了,回到宿舍,他经常独自发呆,不知不觉又开始哭了。后来,林丹开始给家里写信,一天写一封,主题基本上是:我想你们,爸爸、妈妈,你们快来看我。
后来林丹学会了换衣服、洗床单他写信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他适应了体校生活。
12岁,在部队经受洗礼
1995年,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林丹获得了男单的冠军,被解放军看中了。部队让他在部队试训10天。之后没有几天林丹就接到了解放军的录取通知,12岁的林丹就这样跨进了军队的大门,成了一位军人。
到了部队,部队为林丹发了许多装备,有凯胜的羽毛球拍,有服装等。领到装备的林丹非常高兴,因为在此之前他一直用木头做的'球拍。
1997年,林丹随着解放军队到南日岛体验部队生活。在那里,他们这些羽毛球的选手每一天都要与官兵一起出操、站岗、在太阳下站几十分钟经过那一段时间的洗礼,林丹充分感受到了当军人的艰苦。
林丹说自己在球场上的那股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这股霸气是缘于他从小不服输的性格。这股不服输的劲头让林丹在无论多么苦,多么累的情况下不服输,从地方体校到军队,他的性格得到了更好的锤炼!
偶像的作文 篇3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偶像的作文 篇4
在浩瀚无际的世界儿童文学作品中,安徒生童话如同夜空中一颗明星,闪着无限光辉,以他独有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国人民,并且千百年来经久不衰。而它的作者安徒生用他那巧手冶炼成这颗明星。
安徒生是世界著名的童话大师,他那优美而感人的童话曾激励一代又一代的少年,他创造的艺术形象,如皇帝的新衣,丑小鸭等等……,他的童话被翻译成八十多中文字,为世界各国人民所传诵。
我最崇拜他成明前的经历:安徒生是童话巨匠,他的童话中充满了幸福的遐想,但知道他童年经历的人知道,每一则安徒生的童话都蕴含着他的倾诉.安徒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长大。之后上了一所很普通的.学校,他并没有得到多少快快乐而更多的是讽刺。他不美的外表给他带来了不少自卑感。后来战火响起,学校关闭。他唯一引以自豪的父亲也病重去世。可以说安徒生是在犹豫和悲剧中长大的。
他后来成名都是因不怕困难,当他受到巨大挫折时才会不被打倒反而变痛苦为动力。就像一条快乐的鱼,被惊扰一样迅速地向前游去,他一直保持着鱼儿转身时的最快速度。一次次把困难踩在脚下以攀上文学的高峰,为了不让别人有自己的悲伤写了诸多童话,足以证明其伟大。
我崇拜这位大师,而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怀念。其实爱不仅无形,它也同样无能。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的偶像
每当我把自己融进那和谐的音乐声里时,我发现,我有一种自豪感——因为我有一个偶像,令人敬佩的偶像,令人感动的偶像,令人回味的偶像.他就是权志龙.
他是国当红偶像实力组合BIGBANG的队长,也是韩国乐坛数一数二的Idol.拥有世界级Rap水平和出色的作词作曲才能.因准确把握时尚的天赋使他成为时尚潮流的领军人,其穿着、造型、表演总能引起轰动.个性风格独具,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
虽然是队长,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老小,嫩嫩的脸上总挂着无忧无虑的微笑.在私底下,总是调皮的与成员们嬉戏.练习的时候志龙却会认真起来,严肃地督促队员们和自己尽量做好每一件事.虽然在志龙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他和TOP代表的'是亚洲顶级RAP水准,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礼貌平和的,尽管经过了太多的磨难也一直坚持下去.
在BigBang的第一轮选拔中,志龙就确定为BigBang的正式成员,这全部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才华.我们可以看到Bigbang大部分歌曲都由他亲自创作,并且好评如潮.让人不禁赞叹这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能量,永远带给人们无限惊喜.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人生.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或高兴,或悲伤,或快乐,或低落.不平凡的人生造就了这个有才华的人.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执着.无论人生怎样跌宕起伏,他的歌里,总是透着一种坚强.他追求着一种境界,无论前方是美景,是荒野,是小溪,是巨浪,是稻香,还是枯田,他都微笑的走过,坚强的面对,一如既往的只给后面的人留下背影.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精神.根本上,他能出名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旋律,热爱着音符.他不在意别人的指点,戴着耳机,融进自己那个充满快乐的世界,用音符来诠释自己的热爱.他已不是一个歌手,他做好了每一件平凡的事,由此变得不平凡,他是一个英雄.他用他的声音感染着每一个人,他用他的声音传播者每一种信念,他用他的声音诠释着每一分热爱,还用他的声音展示着一个独特的英雄.他是一个真英雄!
再把自己融进音乐中,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很多新东西.那是从志龙的歌中感悟到的人生和执着,还有那种无法命名的精神.
偶像的作文 篇6
TFBOYS,三个男孩 ,用出道一年的时间打造了国内最年轻偶像组合团体,在国产偶像中,以最年轻最可爱最帅气最萌霸占了屏幕荧屏,一开始,他们翻唱一些经典歌曲,这群00后用自己出色的演出诠释他们正确的明星道路,后来三小只一夜爆红。
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用青春唱响中国,其实了解他们的人知道他们不是一夜爆红,而是努力了很长时间。
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成就梦想的舞台,许多人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是他们是用别人玩的时间努力训练,他们中易烊千玺是年级第一,王俊凯也参加完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王源也不错。他们都是学霸,就像他们代言的步步高家教机中所说的一样,他们的人气节节高升,粉丝达到了数百万,而且,他们从不骄傲,特别谦虚,每次被采访完或有粉丝来访,都会深深鞠几次躬。
这些男孩是让70后黑线,80后惊呆,90后痴迷的00后萌正太组合,顶的过凤凰传奇,扛得了SJM,拼得过EXO。
有些人说这只是一些孩子在闹腾,他们的确在闹腾,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梦想而闹腾。他们主持的TF少年GO每天忙着拍摄到晚上一两点钟。
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小凯中考中甚至有监考老师问他要签名。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我爱的少年叫TFBOYS!我爱的少年让我心醉!
偶像的作文 篇7
我的偶像球星是是邓亚萍。因为邓亚萍创造了太多的奇迹,同时也为中国人争了许多光。
邓亚萍在5岁的时候就跟着父亲学习打球,很快,她就成为了快攻手。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获得了全省冠军。可她并不满足,还要冲击世界冠军。她每一次练球都一丝不苟、坚韧不拔。邓亚萍在10岁的时候想加入省队训练,可却因为个子太矮被无情地挡在了门外。她并没有放下,而是加倍努力地练习,每当大汗淋漓的时候,她总会想起她人生中的阴影。这时,她总鼓励自我:我必须用事实证明自我的实力。
最后,他成功了。在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邓亚萍用她那锐利眼神和闪电般地打法,打败了乔红,获得女单冠军。随后,她又与乔红合作,获得女双冠军。同年,她又站在了第43届世乒赛的女单冠军座上。世界杯上,她获得了女双冠军。从1983年—1995年之间,她共获得101枚金牌。这些成绩和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正是邓亚萍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习邓亚萍的这种精神。
这就是我的偶像明星!
偶像的作文 篇8
剎那间,眼前一片光亮,刺的我眼睛张不开,好像有那么一颗闪烁的星星正在不远处,振奋的尖叫着,朝思暮想的事成真了!
在我见到他的那一刻,便深深被招引,他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任何一个当地不被他的光辉照亮,见到他,就好像快干扁的鱼得到水般,是活到今天的原因。而就在今天,我与他相遇了,在书本里,透过描绘他的文字与之知道、相惜。
他的容貌不是那么出色,却有种共同的魅力,招引我停步倾听他所言,他所发明的产品,总是带领一股风潮,乃至掀起一股革新,因此改动人类日子的一部分,令我崇拜的是他从一次次的挫折中爬起,不畏惧任何阻止,奋力追逐自己的愿望,这是现在年轻人所无法具有的拼劲。
有些时分,我从前为了愿望,而身心俱疲,乃至想扔掉,只想躺在床受骗米虫,什么事也不做,浑浑噩噩度过一整天、一个星期,能打混摸鱼多久就多久,仅仅当我这么做时,心里的挣扎迫使我再次捡起描绘那位偶像的书,逐字看完,又有勇气面临一切困难,不怅惘、不畏缩。
他是乔布斯,已故的苹果公司CEO,是智能手机的前驱,世人对他的点评两极化,有的竭力推重,有的降低他,但不可否认的,他是靠自己的双手,发明出如此跨代代的手机,现在的'苹果公司,某些最初乔布斯坚持的准则也逐个扔掉,使我觉得乔布斯的精力现已不再,不过是挂名算了。
每次和乔布斯的相遇,都是在言外之意了解他的人生,虽然我没有真实见到他,却好像见到他的人般,是他一向带给我行进的动力,不扔掉得持续走我该走的路。
我遇到乔布斯,并在他的经历中取得生长的动力,也逐步健壮。
偶像的作文 篇9
我曾经有过很多偶像,他们多有光鲜亮丽的外表,他们站在舞台上被聚光灯所笼罩,他们是人群中的焦点,他们使人们疯狂。我曾是为他们疯狂的一员,我曾经无数次偷偷在深夜里一遍又一遍的听着他们所唱的歌。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偶像的千篇一律,我突然发现美丽的他们,闪闪发光的他们是多么的相似,就在这时我才第一次思考偶像对于我的意义。是否有美丽的.容颜就能成为我所憧憬的人,如果撤下镁光灯,驱散簇拥他前进的人,那个人还是否还值得我喜爱。我陷入了彷徨之中,因为对于那个答案,我已经了然于胸。
我所向往的不应该是这些流于表面的美丽,一个人的外貌是与生俱来的,你可以喜爱,可向往那却只能让你,顾影自怜,自怨自艾。我所向往的难道不应该是那些可以让我成为一个内心强大之人的一切。
所以我抛弃了我的偶像,我所需要的不再是偶像,不再像标志一样站立在人群中心的人,而是真正的人生导师。我一路跟随着海明威,列夫托尔斯泰,马尔克斯等人的书著开始真正的探究未来的可能性。
但如果问我,是否后悔喜爱过我曾经的偶像,答案却是否定的,我依旧喜爱他们只是那份爱只剩欣赏而不再有狂热。我依旧感谢他们在那段时间陪伴我度过,让我不再孤单。只是我已经走过了狂热爱着他们的阶段,一切的爱都归于平淡。
我想所谓偶像就是如此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