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通用10篇)

发布者:我是70后 时间:2022-12-1 00:40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通用1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通用10篇)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1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到有效隔离、科学防治,为自己、家人、社会负责,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尽心尽力。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如实向单位(学校)报告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往返湖北、重庆等重点疫区的详细情况,前往其他地区或留居本市的动向情况,与重点或高发疫情地区返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

三、坚决服从政府决策,若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是从重点疫区返回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经历,按要求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每天三次体温监测,做到“两不”(不外出、不接受外来的探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通风,做到生活用品与其他人员分开,且用后消毒。

四、不聚餐、聚会,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严格遵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遵照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轨迹;督促共同居住成员做好卫生防护并减少外出。

五、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等症状,立即告知医务人员,在监护人员陪同下,佩戴口罩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保证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不瞒报、缓报、谎报、乱报,如有违反,愿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党纪政纪处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本人和所在单位(学校)各留存一份。

承诺人:

时间: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2

根据省、市、市运河集团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人将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并承诺如下:

1、春节离杭期间,不前往有新增本土阳性病例的设区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非出行审批地点外的区、县、市(县级市)逗留、游玩。

2、春节请假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含有聚集性疫情省份人员参加的活动;

3、密切关注外出地当地疫情变化情况并记录每日行程,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采取有效措施,每天与1对1联络人报告情况;

4、离杭后,外出所在设区市发现本土疫情的,及时与外出所在地、杭州居住地所在社区联系,做好核酸检测及隔离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给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返岗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返杭后,外出所在地区变为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地阳性病例的`,立即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岗;

6、严格遵守外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

再次承诺,本人如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出行要求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并由此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本人愿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3

我是xx小学xx班学生xx的家长,为响应党中央关于早日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号召,我作为学生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出行佩戴口罩,坚决遵守社区(村)防控人员健康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坚决按照学校规定筛查,如自己的学生出现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

3.当好学生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员,使自己的学生掌握基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会自我防护。

4.严格自我约束,正确教育自己的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不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信息。

5.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停课不停学”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的监管、教育、辅导等事宜。

6.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扰乱疫情防控的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秩序。

以上承诺内容,本人和全体家庭成员坚决遵守,如有违犯愿承担一切纪律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家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4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冠状病毒传播形势严峻,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安全,在疫情管控期间,我承诺做到以下事项。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承担一切后果,接受公司处理。

1、遵守公司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执行到位确保执行到位。

2、公共场所(场所(含工作场所)佩戴口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个人卫生。

3、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消毒。

4、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

5、严格履行进出工作场所审批程序,做好上下班途中防护。

6、自觉向公司和社区报告自己及周围人员异常情况异常情况。

7、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饮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

8、健康饮食,不捕杀食用,不捕杀食用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

9、服从配合社区管控要求社区管控要求,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

10、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与公司保持一致,维护公司利益。

承诺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人系职工身份证号码:,本人申请返岗,现承诺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到后将严格按照观察要求及时限,落实观察。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6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省一级响应背景下,我本人作为如东县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安全责任,本人向社会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按照执行。

2.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时,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等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

3.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自觉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4.保证本人在近14天中未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上。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谎报瞒报。

5.尽量不外出。坚持自我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落实好重要环节的勤洗手、勤消毒等措施。

6.防疫期间严格执行政府关于“红白喜事”的相关规定,自觉不参加亲朋好友的“红白喜事”,自觉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打牌等活动。

7.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外出必须戴口罩,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8.防疫期间绝不召集学生线下集中补课,绝不接收学生到家补课,绝不串门指导,绝不到培训机构兼课,在师德师风形象上做表率。

9.控制信息编制、发布、转发等行为,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0.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坚持在学校防疫第一线,积极参加体温监测、防疫值班、教学设备消毒、发热隔离等防疫工作,对排查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学生的表率。

11.保护学生,指导家长做好每天学生的体温测试,关注学生每天的身体状况和体温变化;关爱学生,关注疫情期间学习力不足和心理变化大的每一位学生,及时做好学生的防疫心理健康指导,疏导恐惧心理,做好安抚工作;细心观察,消除各种疫情隐患;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每次的消毒记录和安全工作。

12.保持家长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做好线上家庭防疫指导和家长心理健康指导。提醒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督促孩子适当运动、合理饮食,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以上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7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百善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8

为切实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守护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院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郑重承诺:

1、坚决服从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各项管理制度及管控措施。

2、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保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串岗,保持环境卫生。上下班“两点一线”,不去和工作生活无关的场所,不接触无关的人员,不聚集。上下班途中,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3、积极学习新冠肺炎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和正面地向他人宣传和交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并如实汇报自己或同住家属是否有体温异常、干咳、胸闷等异常情况。

5、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若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或瞒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x

20xx年x月x日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9

班组人员,已悉知总包单位的疫情防控宣贯要求,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已明确知晓并自愿服从国家和总包单位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自愿遵守合肥市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上报的行程轨迹、安康码、行程码、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

2、自愿规范个人行为: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不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疫情期间承诺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岀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不聚众饮酒;坚持“两点一线”的生活工作轨迹,非必要不外出。

3、愿无条件配合做核酸检测,自愿落实、配合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对本人安康码、行程码联查、行程轨迹询问登记,自愿提供核酸报告;如据不配合,愿承担处罚等后果。

4、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单位、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主动居家隔离,不进工地,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及社区;如擅自进入工地愿承担一切后果。

5、上下班选择私家车、单车、电动车或者步行,不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安全保护。

6、承诺不破坏工地围挡,不钻空进出工地,仅从西大门进出;擅自破坏围挡,取巧钻洞进出工地,愿承担被直接开除和罚款的后果,无怨言,如造成外人进入工地,愿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将认真遵守,引发一切不良后果,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时间:20xx年4月9日

未和隔离人员接触承诺书10

我承诺,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坚决做到以下要求:

我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库尔勒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关要求,服从管理,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接触史,不编造虚假消息、造谣传谣,不聚众滋事、起哄闹事、无事生非,不走出房间,不向窗外、楼道丢弃杂物。本人承诺做到如下注意事项。

1、单人居住,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确有必要的接触应注意保持尽可能远的距离、戴口罩或居于上风向。

2、作为居家隔离人员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场所,避免与亲朋好友、周边居民接触。

3、保持房间通风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清洁口鼻后应及时洗手。

4、作为居家隔离人员使用单独碗筷,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

5、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6、配合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医学观察,每日三次测量体温并报体温,提供身体状况。

7、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尽快告知第一书记,安排120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8、保持良好心态,减少恐惧心理,注意补充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抵抗力。

如果本人居家隔离拒不配合或违反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安全的,同意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触犯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刑法的,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观察期满,如无异常情况,配合管理,统一由负责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社区派专人宣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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