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2篇)

发布者:知足者常乐 时间:2024-5-8 01:43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2篇)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2016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2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情况

(一)

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4、搬迁采空区上部及塌陷影响区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应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形成区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两岸的松散残坡积物淤积河道,切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2、清理河道中已经淤粉的松散堆积物,保证水流畅通,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坡积物。

3、重要建筑设施前方应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冲击。

4、关停区域内不合法小矿井。

5、未作治理工程时,应以避让为主,建议搬迁泥石流影响区居民,并禁止在该区域修建长久性建筑物。

6、应急路线应由中间向两侧撤离,随时保证道路的畅通无阻。

7、汛期应有雨情、水位、泥位专职值守,定期观测,形成数据体系。并定期上报。

(三)桦头尖泥石流

1、完善群防群测体系,长期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及泥位变化。

2、治理分水岭附近的滑坡,可采用坡改梯,坡面种草,坡脚稳拦,以防止大量松散物淤积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应采用排导的方式,同时岩坡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4、径流区分段设立挡墙,逐级降低泥石流的冲击。

(四)红白镇松林村四组至木瓜坪村

由于“5.12”特大地震后,该区域形成了一个地质灾害带,虽然该村村民已全部搬迁到红白镇集镇区域临时安置,但也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综合上述,应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危意识;

我镇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防危工作。

(二)根据各村灾害点情况,全面落实了预防方案和措施,落实了防御责任人,值班报警制度,重点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监测人员要做好记录,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政府决定建立红白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3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应对地质灾害事件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地质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对地质灾害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地质灾害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地质灾害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1、地质灾害预案的起动前提

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地质灾害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判断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适宜性,跟踪应急处理情况,对不切实际的预案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处理完毕后评审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必要时修改文件。

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按预定方案实施救援,遏制事故发展。

(2)事故类型: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2、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执行施工局相关规定。

3、本预案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写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4

1、总则

加压舱灾害主要是指舱内失火/爆炸或减压病的发生,后果十分严重,被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为了减小灾害发生而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对加压舱的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加压舱操作规程使用。

2、组织与职责

2.1组织

2.1.1公司成立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船机副总工 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综合事务部经理 加压舱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2.1.2小组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火灾与爆炸) 综合事务部(减压病突发)

电话:

电话:

2.2 职责

2.2.1 设备管理部是加压舱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加压舱的设备管理。负责公司加压舱技术档案建立;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收集整理;负责相应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加压舱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压力容器监测;当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各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并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2.2.2综合事务部是加压舱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加压舱的医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加压舱使用规范;组织培训操舱人员;编写规章制度;当灾害发生时(尤其是减压病突发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医疗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并确定医院。

2.2.3基础分公司是减压舱的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对加压舱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落实和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公司管理办法,减少进而杜绝职业性减压病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单位的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救援方法、通讯联络方式、所需车辆的准备及报告制度等内容。

3、应急救援的原则

3.1火灾/爆炸

3.1.1进舱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穿戴合成化纤织物进舱;

3.1.2加压舱必须配备2个有效灭火器,当火灾发生时,指挥舱内人员自救灭火;

3.1.3操舱员要坚守岗位,保证照明及通讯联络,及时唤醒舱内人员,必要时联系附近加压舱。

3.1.4爆炸的发生需具备三个条件:

a. 氧气浓度严重超标;

b. 一切安全监控装置失控;

c. 明火引爆

因此侧重该三个方面的预防,首先要控制舱内氧气浓度在23% 以内,否则立即通风。

3.3 当有灾害前兆,当一切措施无效时,如果舱压在0.15mpa以下可紧急泄压,防止因减压病致死。

4、纠正与预防

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属设备问题应尽快检修;属人员操作问题应对其进行教育。对事故责任人做出相应惩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附则

5.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5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6

为最大限度地减低或防止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高效率有序地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衡,根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表示突发性地质灾害,就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落、滑坡、泥石流、地面坍塌等与地质促进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非政府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设立xx县地质灾害预防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预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非政府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搜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表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同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展开评估;制订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管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公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继续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发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统一指挥、协同和非政府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治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促进作用,及时划设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告标志,确认预警信号和撤走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明确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性非政府避灾撤离。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适当已经开始。划设地质灾害危险区,不予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成立显著警告标志,正式宣布步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应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发生时非政府动员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撤离,并迁移至安全地带,可以强制性非政府避灾撤离;采取有效措施,消解可能将出现的灾害隐患,维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受损坏;负责管理旅游资源的维护和排险。灾情出现时非政府抢修队伍救治甩掩埋人员;非政府动员受到灾害威胁的居民撤离,迁移至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以强制性非政府避灾撤离,采取有效措施,消解可能将出现的灾害隐患,维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受损毁;负责管理旅游资源的维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共同组成。国土资源部门会同。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览会趋势展开预测,明确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非政府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行必要的应急抢修,减慢和确定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管理提供更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展开监测预报;负责管理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共同组成。卫生部门会同。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保护社会治安,压制故意不断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保证道路和通讯通畅。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共同组成,民政部门会同。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上报和处置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边线、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引致因素;非政府险情监测;推行掌控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明确提出应急严防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国土资源、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共同组成,财政局会同。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别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解,或者获得有效率掌控后,应急指挥部撤消划设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正式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完结,应急适当完结,并不予公告。

四、应急保障

强化通讯与信息传达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保证信息通畅。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有关部门必须储备不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妥当。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强化公众防灾、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打火脱离险境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须要,由县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尽早展开修改。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7

一、基本概况

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xx等。

三、防范措施

⑴落实防灾职责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⑵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潜力。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职责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职责分工

⑴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⑵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监测。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8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谐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产生地质灾害或显现险情,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缺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依照人员伤亡、经济缺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缺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缺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缺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觉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刻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刻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产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情势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形,直到调查终止。

产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产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觉地质灾害或潜伏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负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行、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谐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产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产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实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行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计划和实行;

3、责自然灾害情形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产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产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计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和谐、实行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产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形;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讯实行有效管理,保护社会秩序稳固。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质、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和谐各专业组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质;

③做好救灾物质的组织、供应、挑唆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行、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产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缺失等情形进行调查统计,肯定灾害等级、成灾范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避免灾情加重;

②对可能显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产生预兆特点,判定灾害产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禁止或延缓灾害的产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复原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复原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复原通讯设备和线路,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②尽快抢修复原遭受缺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质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法活动;

②保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证组职责

后勤保证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

②24小时值班,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物质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干信息;

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支援。

五、应急保证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和谐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展开,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灾区社会稳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预兆或紧急情形显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谐、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行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行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建设进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显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干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质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实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实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复原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产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缺失进行评估,为灾后复原重建提供决策根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复原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干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计划,实行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干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设备、物质、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形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终止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暂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没法归还或者造成缺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9

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我乡地质灾害点分布

我乡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有福村、三龙村、七百村、将军村、卸甲村等七处隐患点,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三类。

二、相应措施

(一)及时排查

针对我乡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和有关隐患,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点进行排查、分析,建立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制度

为确保我乡地质灾害汛期来临的安全,乡政府制订相应责任和措施。

1、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长吴盛梨为行政首长,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统一指挥、决策和调度。

2、地质灾害汛期安全巡查制度。代海涛为巡查总负责人。

3、值班制度。乡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有值班记录,并制定值班人员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乡政府专设值班电话:

4、汇报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行政首长汇报,同时也要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组织群众转移和抢险制度。一旦险情发生,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到灾区村,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场地,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三)建立组织

1、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抢险指挥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情况,贯彻上级指示和部署,协调救灾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办公室主任:

成员:

2、抢险队

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把好重要险口,组织进行抢险。

3、技术指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临时抢险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措施,并指导抢险。

4、物资器材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抢险物资供给,车辆调度。

5、群众转移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灾区群众有计划转移到指定的'至高点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保障通讯畅通,做好宣传、医疗和生活服务工作,保证抢险照明、临时用地工作。

7、现场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保障抢险通道畅通,疏散现场围观人员。

8、灾后处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调查摸清确切受灾情况,组织灾民开展卫生防疫,重建家园,生产自救。

9、抢险备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作为抢险队的第二梯队随时准备接应,做好抢险工作。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0

为了保证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计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乡(镇)境内倒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产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缺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样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产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显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1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2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当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组长汇报情况;

(6)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质灾害救援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质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抢修地质灾害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调查、核实险性或灾情,同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实时监测,查明灾情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2)对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质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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