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通用15篇)

发布者:温柔老农 时间:2024-3-25 06:46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通用15篇)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来为这一年的工作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通用15篇)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

市环境保护局就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组织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在非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的燃放行为。

通知指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做好信息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等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禁放烟花爆竹。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下,各部门、各区市以及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引导公众自觉停止燃放或减少燃放数量,切实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2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3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4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5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大量燃放,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遏制我县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恶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乐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

具体做法:通过印发上千份宣传宣议书到各大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媒体、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宣读;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

成效显现:平乐县环保局这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应出来:首先,燃放烟花爆竹最集中的大年三十晚至初一早上这个时间段,空气质量较往年好了很多,往年那硝烟战场似的'场景不复存在,大街小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碎屑也少了很多。其次,据我县烟花爆竹供应商提供的数据,今年烟花爆竹燃的销量较往年减少了三分之一。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6

20xx年春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20xx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配合市安监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执法打非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市实现了“零事故”工作成效,使全市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20xx年我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视宣传,广泛发动。

市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加入到宣传工作中。一是刻录市安委办制作的烟花爆竹宣传光盘下发各县(市)、区局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联系广告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在黄金时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和宣传提示标语。三是在市局机关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的显眼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对过往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通告。同时将宣传印刷资料发至市局机关各处室,形成市局各条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统一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职。

永康“119”烟花爆竹事故通报后,市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紧急宣传,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联合地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在第一时间抄告当地安监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建议全系统干部及家人不买不放或少买少放烟花爆竹,杜绝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联合督查,打击非法。

1月11日,我局派员配合安监局陪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查小组去慈溪实地督查,查获一家非法经营户并责令改正。12日,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朱德人带队,联合市安监局及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对鄞州和奉化两个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同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反馈,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奉化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对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的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做了妥善处理。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全市批发单位的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过期产品流入零售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7

2月3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爆竹销售比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春节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节日期间,市创建办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及秦渭两区,加大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间的燃放行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级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在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各级气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及时会商分析研判,科学预警。城管部门要与管理区域内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逐一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放责任人,严防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8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

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四、明确责任,加强巡逻守护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9

为在春节期间给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休闲环境,做好春节期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我局按照市、区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西城区20xx年春节烟花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意见》、《西城区园林市管理中心春节期间烟火燃放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和区烟花办工作部署,认真周密组织节日期间燃放保障工作,各级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检查、巡视和信息沟通,有力地保障了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所管辖的公园、绿地未出现任何事故和绿地损坏现象。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带头把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当成头等大事,x月xx日局领导和区园林市管理中心召开烟花竹安,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领导和中心领导带头值班;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防控,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加强沟通信息。按照《西城区园林绿化局春节期间烟火燃放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在重点时段,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组长坐阵指挥安全保障工作,主要领导上岗待命,部署辖区内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各基层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保障安全无事故。

二、加强值班制度

x月xx日在局办公室召开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会议,详细部署值班制度,要求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措施到位,把值班方案做细、做全。春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时不得外出活动。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处理值班事项,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00之前分别向区府应急办报送春节期间安全应急保障信息报送表和向市园林绿化局防控野生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保障措施

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特别是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天气情况预先做好安排,固定对管树木、绿地、苗木等浇水,保证了植物生长及景观效果,并加强修剪、清理死树枯枝等工作,确保管护范围内植物的长势良好。同时在重点保障时段、禁放区域加强看护。易燃易物品清理按照责任分区在节日期间每天有专人负责,确保保障及时清运。同时根据除夕保障工作经验,调整部分应急保障物资的设置与储备,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始终保持通畅,物资调运能够做到方便、有序,保障了应急工作快速、高效进行。

四、完成的工作

春节期间,我局园林保障工作正常进行。共计:领导带班14人次,出动2718人次,出动车次202次,检查地块个数1496块。所管辖的公园、绿地未出现任何事故和绿地损坏现象。圆满完成了园林绿化局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新的一年,做好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紧抓创建“世界城市示范区”的战略机遇,立足新定位、把握新优势,切实着眼于区情实际来谋划与推动全区绿化美化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荣誉感,振作精神,把握机遇,创新进取,不断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西城区实现世界城市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0

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xx〕1号)要求,县执法局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辖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大队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好检查台账管理。

二、强化宣传落实

一是利用执法岗亭LED显示屏、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二是春节期间在政府广场、商业街、蓬莱公园等人员集中区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22份。共劝导180余人次停止燃放孔明灯,销毁44起燃放或正要燃放的孔明灯。暂扣90余个孔明灯,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20余起。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我们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加强防范”工作思路,深入办公室、仓库、执法岗亭、机关食堂等各个隐患部位,组织开展火宅隐患排查4次,对检查发现的电路老化1处进行了及时更换。

(二)对夜市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辖区炭烤炉具,动员业主更换老化电线以及环保无烟烤具。截至目前已完成环保无烟烤具41户。

(三)针对辖区内焚烧垃圾、烟熏食品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共制止焚烧垃圾16起,烟熏食品96起。

(四)及时查处了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大门的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行为21起,实现了各类消防隐患100%的整改率。

(五)大年三十上午,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会同消防、公安、社区等部门对熊家大湾市民祭祖烧纸引发的山火进行扑灭。春节期间,县执法局共协助相关部门扑灭野火3起。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监管,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三、坚强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2

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镇安全生产办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挥、部署、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迅速掀起“打非治违”工作高潮。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

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针对烟花爆竹、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区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加油站点进行了一次详尽的摸排。此次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部摸排,又重点治理,既打“预防针”又打“消炎针”,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三、严格纪律,标本兼治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找出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少数体制、机制不健全、安全投入十分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限期要求其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或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了企业、单位的标准化建设,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了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因无执法权,对违规单位无法取缔。

2、企业主因单纯追求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忽视。

3、少数单位打游击,应付检查,态度不端正。

虽然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生产中违法违规各项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3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龙泽平校长任组长,曾繁华为副组长,其他行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由曾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祥德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竹。

(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架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竹”的横幅,在校内教师宿舍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竹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4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

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

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

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

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15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安办〔20xx〕10号)文件要求,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和管理,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2月3日上午,镇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抓工作落实

我镇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涉及农民自用船、春运交通、消防安全、冬季取暖安全、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7个领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负责人指出,并限时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督查,对工作不深不细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农民自用船

我镇共有4个库区沿线村,已安装号牌的船只共123只。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立即采取行动,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xx年2月2日至3日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农民自用船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一是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从镇、村、村民组长到船主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各级网格员联系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台账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一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向船主发放提示函、利用广播、QQ、微信、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民自用船安全知识。20xx年2月18日,召开各村业务经办人及船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认真吸取安庆市宿松县“2.4”船舶侧翻重大伤亡事故教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大监管力度。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村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农民自用船安全现状。截至目前,我镇共查处11项隐患,已整改到位6项,整改中5项,小渔桶3只,简易组装船1艘,皮划艇1艘。

2、春运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是人们出门走访的高峰期,人流量、车流量剧增,为确保我镇春运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利用广播、发放春运交通安全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张贴宣传横幅32条、一封信4000张。

3、消防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春节期间派出所、安监所执法人员等相关单位深入到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次,查出安全隐患3条,责令整改零售店2家;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加大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深入到辖区范围内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农户家中使用液化气、用电等不安全规范的行为予以现场指导纠正。

三、落实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对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组建好本镇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完善好安全救援设备,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集中执法力量,对各个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跟踪执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效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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