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故乡的作文
(精品)故乡的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的作文 篇1
我似乎是个没有故乡的人。
这个“没有”,不是那个“没有”。就像牙牙学语的两岁多的儿子从外面疯玩儿回来找不到妈妈的时候,就常常会摊着两只小手说,“没有妈妈”。我要说的没有,也是找不到故乡,找不到回乡的路,那种状态。
我对故乡的记忆,是小时候住过的一条小巷子。记事儿起家里就住在一个有黑色门斗儿的小院里,院里有一棵很没有情调的杨树。对面街,是更拥挤的几家人挤在一起的更小的巷子。傍晚的时候,我们会到那个巷子和一群小朋友疯跑,跑得天昏地暗,直到妈妈叫回家吃饭。那竟然是我对无忧无虑的童年快乐最早最深刻的记忆。
我还记得爸爸妈妈工作的机关大院。那里面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有一年先生去武汉出差,我跟着过去玩儿。在先生去座谈的时候,那个机构把我安置在一个党员活动室看闲书。就是那种冷冰冰的办公室,桌椅板凳,还有挂在很古老的报刊架上的报纸杂志。但我在那里呆坐了两个小时,开心得不要不要的。因为那个办公室上了锈的味道和摆设,让我想起了小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朝气蓬勃的样子。
但小的时候就是想离开。
第一次可以离开,是去离家并不远的地方上大学。那会儿没有故乡的概念,只有第一次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惆怅和慌张。大学毕业后回到父母身边短暂工作了一年,还是想走。觉得只有离开,才会激活自己。然后去国离乡三年。那会儿的`故乡就是父母,那会儿的记忆就是离家一年半回来探亲的我,抱着在楼下迎接我的妈妈泣不成声,那种刻骨铭心的想念。
第一次出国上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被迫的精神上的独立。做乖乖女的年代,觉得天大的问题,哪怕是最痛苦的失恋,因为父母在身边,都可以熬过去。在国外上学最难过的是寂寞。曾经一个人在狭小的公寓里扯着嗓子唱了一下午的歌儿。没有伴奏,没有卡拉OK,就是一首一首地干唱下去。拼论文的时候,在每一个电脑存盘上都写上一段励志的话,其中一段我至今记得:“人的一生总是有那么几段时间是特别无助的时刻,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忍着熬过去”。
回国了,仍然是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但是,故乡是触手可得的。有时候,周五心血来潮买个机票就可以回家给父母一个惊喜。
直到有一年,父亲忽然看上了一个海边小城,然后毅然决然地把家乡的房子卖掉,大迁移到了那个城市。于是,从那时起,父母是父母,故乡是故乡。我和故乡慢慢失去了联系,我彻底离开了故乡。
而我,在巨大的城市东奔西突地闯荡,从一个腼腆木讷的文静女子变成了一个滔滔不绝的愤怒青年。然后,结婚,然后又走了。走得更远了。这一次,竟然有十几年没有再回去过故乡。
故乡离我越来越远。远到当有人问我你来自哪里时,我慢慢开始踌躇。走南闯北的人生,每隔几年就会换个城市甚至换个国家,我开始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
然后,暂时落脚在一个南辕北辙的地方生活。曾经向往的远方生活,就像一个毫无瓜葛的背景板。越来越多的时候,在梦里醒来,或哭或笑,都是因为故乡这两个字。
故乡慢慢变成了琐碎和温暖的记忆。
而年逾八旬也已经离乡十载的父母,现在的执念就是再搬回故乡去,却已经是难以实现的梦了。
幼子刚刚开始去幼儿园上学。有时候半夜哭着醒来,大声喊着妈妈gohome,妈妈go home。他也将跟着父母到处游荡。我最担心的是,他长大的时候,会连我都不如,因为他也许压根儿就想不清楚,到底哪里才算是故乡。
睡吧,睡吧,you are at home now。对儿子说,也对自己说吧。
故乡的作文 篇2
离开银杏树,该随我去参观一下这公园的主人——方塔了。方塔本名叫崇教兴福寺塔,简称崇教宝塔,以平面呈方形,俗称方塔,它巍峨峻拔,辉耀吴中,始建于南宋建炎四年(1130),成于咸淳八年(1272),地宫有端拱元年纪年佛象,始建年代或许更早。塔四面九级,盔帽顶,斗拱挑檐,火焰门,几何纹栏。外廓曲线柔和,每层翼角舒展,高67米多,是城内最高古建筑,为常熟标志,是省级文保单位。塔下原有崇教兴福寺,亦称东塔寺,久废。为了一睹它的风采,我们还是蹬塔进入它的.腹内看看。
我们先打量一下这低层吧,哦,你看,有一个硕大的千手观音镀金塑像,她前面的贡品桌上有两个惟妙惟肖的水灵灵的水蜜桃,都露着个红扑扑的笑脸呢!哦,我们还是上楼吧!糟糕,这木质楼梯又窄又陡,真像虞城老街那些老木楼的木楼梯,陡得可怕!可要小心点吆,别摔着了!哦,对了,前几天版神太阳能有限公司在这里还举行了蹬塔比赛,最快的选手一个来回才用了不到3分钟,这么陡的楼梯我真想不通他怎么会爬得这么快!上了两楼,你该看见墙上挂着一张佛像,哦,怎么又是千手观音?你看,那慈眉善目的观音安详地稳坐在莲花宝座上,观音头顶红、黄两个太阳,显得荣光满面,光彩照人,可惜观音旁边守卫着的魔家四将,他们个个凶神恶煞的,你该不会和我一样吓得够戗吧!
故乡的作文 篇3
离开我的故乡已很久了,在无聊的时候,我常常伏在窗口想着我那美丽的故乡。
我的故乡虽然离我很遥远,但是我却清清楚楚地记着她那永远青春耀眼的容颜。
我还清晰的记着我家乡的朝霞与日出。天亮了,东方天际就露出鱼肚白。渐渐地,鱼肚白就变成淡红色;接着,它又由淡红慢慢地变成了深红;再由深红变成金黄的颜色,这个时候,金黄的颜色顺其自然就变成天空上的焦点了,也为暗淡的'天空增添了一番韵味。彩云也不断的变化着,一会儿好像金苹果,一会儿好像紫葡萄,一会儿好像蓝宝石,一会又好像珍珠玉佩……真是变幻莫测。这时,人们也经不住朝霞的诱惑,也提着椅子出来享受这美丽的朝霞。
人们在天台上欣赏完了朝霞,紧接着人们又观赏日出。
不一会儿,火球般的红日,从东方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像一个淘气的小孩子,还要伸伸懒腰;也好似一个快要出嫁的新娘特别害羞怕人,瞧,都羞红了脸,婀娜多姿地爬上了山坡,一霎间,远近的树林,地上的花草,秀丽的山水,都披上了霞光,充满了朝气。尤其是那草木枝叶上的露珠,像被镶了边的金钢钻一般,光亮闪耀。我故乡的朝霞与日出每一天都是非常美的。
我远在故乡的四季那可别提有多美了。美得让人目不暇接,美得让人流连忘返,美得让人回味无穷。
春天让我的故乡披上了一件绿棉被。小草从绿棉被上悄悄地钻出来,蝴蝶也在草丛中翩翩起舞。人们也随着自然的变化,行动起来,吆喝起来,有的在种田,有的在播种,还有的在锻炼……春天激起了人们的精神。
夏天来临时,它为我的故乡披上了一件五颜六色的衬衫。尽管它的炎热使我们大汗淋漓,但是我们仍然勤奋,农民仍辛勤地播种,工人仍卖力地工作,人们不会因为阳光刺眼,天气酷热而懒惰,夏天激起了人们的热情。
秋天一来,世间用金黄色来迎接它,秋天喜欢金黄色,因此它为我的故乡披上了一件金灿灿的衣裳,无论在何时何地,总会有人们劳动的身影,他们拿着箩筐、镰刀,背着背篓在田野间、果园里,摘着沾满劳动汗水的果实,割着似一片黄色海洋的稻谷,脸上洋溢着笑容,心里美滋滋的,无比快乐。这位秋使者让我们尝到了丰收的喜悦。
冬这位不速之客又为我的故乡穿上了一件雪白的棉袄,上面还有许许多多地装饰呢,有雪花倒挂的葫芦,金饰的小刀……五光十色,光彩夺目,冬天净化了人们的心灵。
我的故乡虽说离我遥远,但我仍然感到它的美丽,它的耀眼,它的神圣。我爱你——我遥远的故乡。
故乡的作文 篇4
紫金山上的层层云雾,玄武湖畔的棵棵杨柳,夫子庙旁的车水马龙,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故乡的模样。
告别故乡二十年载,踏金陵之大地好似慈母之怀抱。故乡,我回来了。
我本打算去一趟鸡鸣寺,却停留在一条普普通通的无名小道旁,迟迟不愿离去。这条道,与从前一样,依旧人来人往,小路旁堆积太多叶落,梧桐叶沙沙作响。一切都是那番模样,只是当年的人早已不知去向。可我还记得,三十多年前的一天,我从鸡鸣寺回家时看到这路上有个卖金鱼的阿姨,鱼是用透明瓶子装着的,我爱不释手,目不转睛的盯着瓶子里的小鱼,吵着闹着要让父母给我买上两条。父母非说这鱼活不长久,可也还算争气,陪伴了我两年多的时光,后来,它们离开了,我也长大了。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了我的母校——金陵中学。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天边还挂着几丝悠悠的火烧云,在墨蓝的天边格外耀眼,远看便是一抹火热的`艳红,这美轮美奂的天空,也只有在我学生时代的晚自习才能看到的吧!校门口,一个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哼着小调,一蹦一跳的出了校门。我看到了从前的我,和同学一起望着天上的晚霞“哇塞!”赞叹的模样。在故乡的学生时代,应是我最怀念却又永远倒不回的昨天。
我怀念的,是小道旁堆积的落叶;我怀念的,是晚自习结束后的那片晚霞;我怀念的,是我的故乡——————南京
